廉政文化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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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荣明耻 廉洁行医 |
工作格言 |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已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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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院兴旺为荣 以事业衰败为耻
以济穷救命为荣 以索要红包为耻
以诚信服务为荣 以坑蒙患者为耻
以敢担风险为荣 以推卸责任为耻
以康复病人为荣 以耽误病情为耻
以攻克顽症为荣 以平庸无为为耻
以博学精业为荣 以马虎草率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公利已为耻
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
之行,争当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
传者、实践者。 |
今天的事今天办 明天的事提前办
能办的事马上办 困难的事想法办
重要的事优先办 复杂的事梳理办
限时的事计时办 琐碎的事插手办
所有的事认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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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爱岗阳光服务 12 分 |
阳光般的微笑 阳光般的热情
阳光般的诊疗 阳光般的护理
阳光般的爱心 阳光般的呵护
十二分的积极 十二分的冷静
十二分的钻研 十二分的严谨
十二分的谦虚 十二分的进步 |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八不准”( 国家卫生部)------2004 年 4 月 22 日 |
1 、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2 、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3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4 、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5 、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6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7 、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团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8 、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
行 医 准 则 |
我们不能包治百病,但我们会用科学的精神、负责的态度、创新的技术,解除每位患者的病痛,关爱每一位患者的身心健康!医院的大事是冶病救人,最大的事是医疗安全! |
医疗服务五项规定 |
1 、严禁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接受“红包”、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拒收不成者,必须在 24 小时内报告科室进行登记,并上交医院指定部门。
2 、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馈赠品。难以谢绝的,必须于三日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退还或作妥善处理。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
3 、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禁止对临床检验及其它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4 、严禁医疗机构和科室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5 、医院内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科统一管理。严禁科室以经济承包等方式自收自支。严禁设立“小金库”。 |
廉洁行医优质服务创满意 |
山东医专附属医院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廉洁行医教育,并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了意见箱,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先后制订了《医护人员文明服务规范》、《医护人员服务用语规范及禁语》、《医护人员廉洁行医制度》、《奖惩条例》和《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度》,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唱廉政歌曲、送医下乡和优质服务等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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